
今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20%以上,到2020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
對于實施范圍內的預制率達到50%以上、裝配率達到70%以上的非投資項目予以財政獎勵;對于未在實施范圍的非投資項目,凡自愿采用裝配式建筑并符合實施標準的,按增量成本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獎勵,同時給予實施項目不超過3%的面積獎勵;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等。
一是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和投資的新建建筑。
二是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城六區和通州區地上建筑規模5萬平方米(含)以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商品房開發項目。
三是在其他區取得地上建筑規模10萬平方米(含)以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商品房開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