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森科會計培訓學校
注冊會計師-會計考試《攻克新收入準則》之“必會39案例”27-28,參加注冊會計師(CPA)考試或備考的學員,北京森科會計培訓學校為同學們準備了一份有關注冊會計師必會案例分析,有需要的同學可以了解一下,希望能夠幫助到參加注冊會計師(CPA)考試的學生。
【必會案例27】
甲公司相關政策規定,銷售部門的員工每取得一份新的合同,可以獲得提成100元,現有合同每續約一次,員工可以獲得提成60元。甲公司預期上述提成均能夠收回。除上述規定外,甲公司相關政策規定,當合同變更時,如果客戶在原合同的基礎上,向甲公司支付額外的對價以購買額外的商品,甲公司根據該新增的合同金額向銷售人員支付一定的提成。
【解析】
甲公司為取得新合同支付給員工的提成100元,屬于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且預期能夠收回,因此,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同樣地,甲公司為現有合同續約支付給員工的提成60元,也屬于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這是因為如果不發生合同續約,就不會支付相應的提成,由于該提成預期能夠收回,甲公司應當在每次續約時將應支付的相關提成確認為一項資產。
甲公司根據該新增的合同金額向銷售人員支付一定的提成,此時,無論相關合同變更屬于哪一種情形,甲公司均應當將應支付的提成視同為取得合同(變更后的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進行會計處理。
【必會案例28】
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合同,為其信息中心提供管理服務,合同期限為5年。在向乙公司提供服務之前,甲公司設計并搭建了一個信息技術平臺供其內部使用,該信息技術平臺由相關的硬件和軟件組成。甲公司需要提供設計方案,將該信息技術平臺與乙公司現有的信息系統對接,并進行相關測試。該平臺并不會轉讓給乙公司,但是將用于向乙公司提供服務。甲公司為該平臺的設計、購買硬件和軟件以及信息中心的測試發生了成本。除此之外,甲公司專門指派兩名員工,負責向乙公司提供服務。
【解析】
甲公司為履行合同發生的上述成本中,購買硬件和軟件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進行會計處理;設計服務成本和信息中心的測試成本不屬于其他章節的規范范圍,但是這些成本與履行該合同直接相關,并且增加了甲公司未來用于履行履約義務(即提供管理服務)的資源,如果甲公司預期該成本可通過未來提供服務收取的對價收回,則甲公司應當將這些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合同履約成本)。甲公司向兩名負責該項目的員工支付的工資費用,雖然與向乙公司提供服務有關,但是由于其并未增加企業未來用于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因此,應當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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