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考試每年五月、十月各舉行一次。具體考試日期在每次考試前2個月向社會公布。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
b、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學位;(大專院校以上(含大專)在校學生也可報名,但需準確填寫所在院校,以備核查);
c、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和《銀行業專業實務》2個科目。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風險管理》、《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
資格考試每年五月、十月各舉行一次。具體考試日期在每次考試前2個月向社會公布。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
b、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學位;(大專院校以上(含大專)在校學生也可報名,但需準確填寫所在院校,以備核查);
c、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和《銀行業專業實務》2個科目。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風險管理》、《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